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沥青比对试验结果,12家机构被评为“不满意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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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8日,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发布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3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沥青比对试验结果的通报》(以下简称《通报》),《通报》中指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于2023年9月-12月组织开展了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沥青比对试验,比对试验总体情况如下:

 

符合该比对试验条件的检测机构共212家,除江苏省南京市公路管理处公路科学研究所停业未参加,参与机构211家。

 

试验数据统计分析结果:满意171家,占比81.0%,基本满意28家,占比13.3%,不满意12家,占比5.7%。

比对试验视频及技术资料存在的共性问题为:

(一)部分试验人员不具备相关专业检测资格

如:检测、审核人员无公路工程道路或材料专业检测资格;

 

(二)部分仪器设备检定/校准不符合要求

如:温度计、恒温水浴、恒温鼓风干燥箱未校准本次试验涉及温度点;沥青软化点测定仪校准证书中温度控制速率有误;

 

(三)部分检测机构试验检测环境不符合要求

如:针入度试验时试验室温度不满足规范要求;

 

(四)部分检测机构试验检测过程操作不规范

如:软化点试验升温速度未在 3min 内调节至(5±0.5)℃/min; 软化点试验用水未使用新煮沸并冷却至规定温度的蒸馏水或纯净水 ;软化点、延度试验在刮模时,试样表面不平整、光滑且试样表面未与试模面齐平;

 

(五)部分检测机构原始记录、报告资料信息不准确

如:部分检测机构未对仪器设备自动计算结果进行校核 ,结果平均值计算有误;软化点试验平行试验数据未分别记录;报告中检测结论未填写;报告与原始记录信息不一致;

 

(六)部分检测机构视频拍摄不规范

如:试验过程不完整,缺少部分试验步骤;仪器设备显示试验数据不清晰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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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adminq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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